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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指南
第二篇 税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3-03-29 10:36:09 来源:www.tiantax.com 浏览次数:
一、适用税种 (一)目前我国已开征的税种 目前,我国开征税,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契税、关税(海关征收)。 (二)适用我国公民个人的税种 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以及耕地占用税。此外,进入我国境内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和其他个人自用物品,应当向海关缴纳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三)适用我国一般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税种 1.工业、商业企业应当缴纳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2.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服务等类企业应当缴纳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3.有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的境内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4.生产应税消费品和销售规定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应当缴纳消费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5.采矿企业应当缴纳资源税; 6.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应当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停征收); 7.企业的生产经营账册、产权转移书据、权利许可证照和签订的各类应税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 8.企业的房产、土地、车船应当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 10、占用耕地、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适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种 目前,我国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税种有,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和关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一)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凡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纳税人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3.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二)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纳税人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三)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纳税人符合该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